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政府为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推荐其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训练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的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受哪些权益?
1、享受就业见习基地每月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享受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就业见习基地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呼伦贝尔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一般每年能提供至少5个以上的见习工作岗位);
3、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见习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能委派专门人员负责见习人员指导,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5、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就业见习基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单位所在辖区人社部门提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按要求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由市人社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审核后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就业见习基地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基地,可享受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补贴期限为3-12个月。
七、咨询电话
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50
地址: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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